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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6-18
今年,七台河市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提出的"大美龙江"建设的战略部署,以"建设宜居家园"为目标,以"完成任务、巩固成果,提档升级、再立新功"为主题,继续以村屯绿化、道路绿化、荒山荒地绿化和城郊结合部绿化"四大工程"为重点,积极动员全社会参与,取得了一定实效。全市共完成人工造林1.1313万亩,(市区0.3474万亩,勃利县0.7839万亩)。其中:荒山荒地新造林完成0.4万亩,绿化完善村屯62个,造林0.0429万亩;绿化完善乡村道路26公里,造林0.0449万亩;补植补造0.5万亩,全民义务植树完成153万株。(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市各级各部门把春季造林绿化作为惠民生的第一行动牢牢抓在手上,切实摆上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机制。3月22日,市政府召开造林绿化工作会议,会上印发了《七台河市2013年造林绿化实施方案》和《七台河市关于2013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主管副市长刘丽就今年造林绿化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并与区县场企及有关造林责任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状。造林绿化工作目标责任纳入市目标管理,作为年终考评的主要依据,年终市政府将用以奖代投的方式,对植树造林先进单位予以奖励;对造林绿化工作组织不力,质量不高,整地不合格、苗木达不到标准、造林成活率达不到95%以上的,追究主要领导及责任人责任,对影响全市进度的给予通报批评。(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我市以《黑龙江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颁布为契机,进行了大规模的培训宣传活动。2月28日市林业局组织全市50多个中、省、市直机关企业单位负责人在市林业局五楼会议室集中学习了《黑龙江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会上印发了《黑龙江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宣传方案》,4月10日下发《七台河市全民义务植树统一行动方案》,将义务植树尽责率纳入目标管理。同时根据《黑龙江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的基本内容,组织、摘要、制定了宣传单,号召全民植树。3月12日植树节市林业局组织区(县)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在步行街进行了《黑龙江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的现场宣传,先后有400余人集中参与宣传活动,挂宣传条幅100条,发传单15000份,接待群众咨询150余人次。同时,主管市长就《黑龙江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有关问题在《七台河日报》上回答了记者提问。为进一步巩固造林成果,打击违法放牧行为,5月8日市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封山禁牧的通告》,"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造林、未成林地和幼林未郁闭林地禁止放牧",有效地遏制了违法放牧行为。(三)"林经"结合,提高质量。坚持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提高造林质量。今年我市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林,完成红松、樟子松嫁接红松砧木栽植1000亩,大榛子250亩,这也将是我市造林工作在今后几年工作的重点,重点扶持生态经济林,使单纯造林周期长、见效慢的缺点得到改善,使造林在短时间内就见到经济效益,提高造林的积极性和质量。(四)深入调研,强化服务。市林业局的主要领导组织相关技术科室在造林期前后积极深入基层进行调研、规划和技术服务,将造林工作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将单纯的造林转变为又好、又快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工作,有效遏制了水土流失,保护了生态环境。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林,有效的促进了生态与经济效益和谐发展。